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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標題,讓人感覺好像在寫喜歡的人一樣.....
不過不是,哈!
看下去就知道了......
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爛人,對於喜歡我的人來說......
對於愛情,有首歌很適合我,小安的浪費愛情,就是很代表的一首歌。
我從不把認真放在愛情上,因為那根本就是不值回票價的投資。
我只把心思,所有的心思放在,跟著你的腳步走。
不受任何人影響的我,從那時就想跟著你走。
當初要不是你,我不會還好好的在這裡,從那時候,我就決定一直隨著你走,
就像羅賓心甘情願的想跟著魯夫一樣,我就是那種心情。
我承認現在這時間,我還沒睡,
即使,我的即時通已經打出睡,FB也已經是離線狀態,你還是知道我還沒睡。
你是個值得讓人相信的人,這是我跟透過你才認識的另一個朋友一起下的結論,
不管是十二年前我認識的你,還是五年前他認識的你,你就是你,不曾改變。
我的事,沒有你不知道的,有些事,也是只有你才知道的,
或許,你背負著我的太多秘密,不過你從不曾不想聽,聽了也就記著了,
無論我何時提起什麼事,你還是依然記得,這點!是我眾多朋友都做不到的事!
十二年了!
活到現在,我有一半的人生,都有你跟我一起走,
而未來,我們都會一起走,
我很抱歉,不能幫忙到你家裡的事,畢竟,我是個局外人,
但,只要你願意,你知道的,你一通電話,我都會出現在你身邊。
你是!他是!他也會是!
不過,論重要度,首席依然是你。
無論我以後是不是有交男朋友,我都會把故事說給他聽,
當然他必須是個可以跟我走一輩子的人,不然任何人都沒資格,享有我們的記憶。
九把刀說過:『有些事,一萬年也不會改變。』
這句話很適合套在我們這幾個人之間,
從認識到現在,不同高中、不同大學、各自有男女朋友,經歷了太多太多,
後來,又回來了,又回到各自的位置了,
說好的未來,如果沒意外,我不會改變我的決定,
你呢?你們呢?
想說的說完了,
但對象絕對不是愛人,而是可以相信一輩子的人。
很久沒像這樣寫文章了,因為有太多太多的事情都讓我感觸太深,
尤其我想愛的人並不愛我,所以我也不必為了那棵樹放棄一整片森林。
當初的我就是選擇了那棵樹,不但脫軌很久,還搞得傷痕累累的,才甘願回到原本屬於我的軌道。
但如果不是這樣闖過,我不會知道,還有這麼個溫暖的地方等著我。
: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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