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標題,讓人感覺好像在寫喜歡的人一樣.....

不過不是,哈!

看下去就知道了......




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爛人,對於喜歡我的人來說......

對於愛情,有首歌很適合我,小安的浪費愛情,就是很代表的一首歌。

我從不把認真放在愛情上,因為那根本就是不值回票價的投資。

我只把心思,所有的心思放在,跟著你的腳步走。

不受任何人影響的我,從那時就想跟著你走。




當初要不是你,我不會還好好的在這裡,從那時候,我就決定一直隨著你走,

就像羅賓心甘情願的想跟著魯夫一樣,我就是那種心情。




我承認現在這時間,我還沒睡,

即使,我的即時通已經打出睡,FB也已經是離線狀態,你還是知道我還沒睡。




你是個值得讓人相信的人,這是我跟透過你才認識的另一個朋友一起下的結論,

不管是十二年前我認識的你,還是五年前他認識的你,你就是你,不曾改變。




我的事,沒有你不知道的,有些事,也是只有你才知道的,

或許,你背負著我的太多秘密,不過你從不曾不想聽,聽了也就記著了,

無論我何時提起什麼事,你還是依然記得,這點!是我眾多朋友都做不到的事!




十二年了!

活到現在,我有一半的人生,都有你跟我一起走,

而未來,我們都會一起走,

我很抱歉,不能幫忙到你家裡的事,畢竟,我是個局外人,

但,只要你願意,你知道的,你一通電話,我都會出現在你身邊。




你是!他是!他也會是!

不過,論重要度,首席依然是你。

無論我以後是不是有交男朋友,我都會把故事說給他聽,

當然他必須是個可以跟我走一輩子的人,不然任何人都沒資格,享有我們的記憶。




九把刀說過:『有些事,一萬年也不會改變。』

這句話很適合套在我們這幾個人之間,

從認識到現在,不同高中、不同大學、各自有男女朋友,經歷了太多太多,

後來,又回來了,又回到各自的位置了,

說好的未來,如果沒意外,我不會改變我的決定,

你呢?你們呢?









想說的說完了,

但對象絕對不是愛人,而是可以相信一輩子的人。

很久沒像這樣寫文章了,因為有太多太多的事情都讓我感觸太深,

尤其我想愛的人並不愛我,所以我也不必為了那棵樹放棄一整片森林。




當初的我就是選擇了那棵樹,不但脫軌很久,還搞得傷痕累累的,才甘願回到原本屬於我的軌道。

但如果不是這樣闖過,我不會知道,還有這麼個溫暖的地方等著我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: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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